关于对全市妇联系统2016年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及省妇联年终考核评估奖项申报的通知

2021-02-05 栏目:通知公告

各县(市)区、辽河管理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

  按照《四平市妇联系统2016年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市妇联将对全市妇联系统2016年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内容

  本次考核评估以市妇联四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为主要考核评估内容,设置优胜奖和创新奖。

  (一)优胜奖

    1.奖项名称:妇女创业就业工程、“巾帼建功”行动、“结万家亲·促姐妹情”行动、创业创新“她”行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吉林三姐”项目、关爱留守妇女工作、职业女农民培训工作、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农村女性参政议政工作、维护妇女权益人民调解工作、儿童工作、《中国妇女报》订阅工作、信息工作、调研工作,共18项。

    2.参评条件:完成上述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工作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工作成效显著,走在全市前列。

   (二)创新奖

    参评条件: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妇女民生、服务社会和谐、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体制机制、工作载体、工作方式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大胆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并在省、市有推广价值。 

    二、奖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额

    1.省妇联优胜奖1项,创新奖数额不限。

  2.市妇联优胜奖:各县(市)区妇联申报县(市)区优胜奖1项,按照所辖乡(镇)总数的20%申报乡(镇)优胜奖;市直机关妇委会可按照妇委会总数的2%进行申报优胜奖。创新奖数额不限。

  (二)申报时间

    1.省妇联优胜奖和创新奖名单及申报材料(1500字以内)于11月7日前报市妇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市妇联优胜奖和创新奖名单及申报材料(1500字以内)于11月10日前报市妇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评估方式

    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对各地妇联工作的抽查、调研、调度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估的依据。

    2.通过抽取部分奖项等方式对申报的优胜奖和创新奖进行考核评估。

    3.市妇联组成考核评估小组对申报的优胜奖进行集中评议,形成评议意见。

    4.经市妇联党组审核,确定优胜奖和创新奖。

  四、总结表彰办法

  1.考核结果将在年度执委会议上进行通报。

  2.作为市妇联推荐全省妇联先进妇女组织、“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的依据之一。

    3.考评结果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通报。                   

                             四平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