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调研月活动的通知

2021-02-05 栏目: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指示精神,做好2018年省妇联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按照《省妇联调研月制度》要求,省妇联党组决定在4月集中开展调研月活动,为配合省妇联做好调研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8年5月4日。

二、调研内容

    1.全国妇女十一大以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女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

    2.全国妇女十一大以来,各县(市)区妇联创新开展工作、推进妇联改革工作情况,以及改革过程中创新的路径举措、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积累的基本经验

    3.本地妇联工作和妇联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调研形式

省、市妇联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县(市)区,通过座谈访谈、现场考察等形式开展调研;各县(市)区妇联也要同步开展调研,并形成本地调研情况书面报告。

        四、具体要求 

       1.市妇联将围绕调研主题组织召开座谈会,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基层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代表等参加,各县(市)区要做好现场汇报准备。

2.请各县(市)区积极做好调研准备工作,预备2-3项可以实地走访的亮点工作,作为现场考察和深度访谈对象。

3.各县(市)区要对照调研提纲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逐一作答,并形成有思路、有观点、有建议、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书面调研报告请于4月23日(周一)下班前将电子版报至市妇联宣传部邮箱:spflxcb@163.com。

联系电话:3624964 3622600 

联系人:  吕建文   王文志

 

附:省妇联2018年度调研月活动方案

    

 

 

                                  四平市妇联

                              2018年4月20日

 

 

 

省妇联2018年度调研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指示精神,做好2018年我省妇联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按照《省妇联调研月制度》要求,省妇联党组决定在4月集中开展调研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8年4月

二、调研内容

1.围绕迎接全国妇女十二大,调研全国妇女十一大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女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各级妇联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

2.调研各市(州)及县(市区)妇联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及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调研形式

省妇联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组深入各地,通过座谈访谈、现场考察等形式开展调研;各市(州)、县(市区)妇联也要同步开展调研,并形成本地调研情况书面报告。

四、具体要求

    1.省妇联机关每个部室联系1-2个市(州),机关干部每人联系1-2县(市区),实现县(市区)全覆盖,部室深入基层调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

         2.各市(州)妇联要围绕调研主题组织召开座谈会,包括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基层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代表等,要做好现场汇报准备。

         3.各县(市区)要选取2-3个工作典型,作为现场考察和深度访谈对象。

    4.各市(州)、县(市区)要对照调研提纲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逐一作答,并形成有思路、有观点、有建议、有对策的调研材料

    5.调研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避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6.调研结束后,以部室为单位进行调研汇报。

 

附:调研提纲

    

 

 

                      吉林省妇联

                    2018年4月1日

 

 

 

 

调研提纲

 

1.全国妇女十一大以来,各市(州)党委、政府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女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

2.全国妇女十一大以来,各市(州)妇联创新开展工作、推进妇联改革工作情况,以及改革过程中创新的路径举措、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积累的基本经验。

3.本地妇联工作和妇联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