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微家”建设工作方案
2022-11-30 阅读次数: 栏目:妇女之家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妇联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将“妇女之家”向下延伸,不断完善基层妇女工作平台,把妇联组织的服务和活动延伸到妇女群众生活的最小单元,将在全市广泛开展“妇女微家”建设。现就开展“妇女微家”建设制度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妇女群众及家庭为中心,发挥各行各业优秀妇女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共建共享、便于参与的思路,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妇女微家”。各县(市)区重点围绕妇女微家主要功能,大力推进学习引领微家、和谐睦邻微家、帮扶守望微家、公益服务微家、创业指导微家等“五型+”妇女微家建设,每个县(市)区选树“五有”(有阵地、有家长、有机制、有活动、有展示)示范“妇女微家”。
二、具体措施
1.明确建立范围。注重从妇女实际需求出发、从便于引领联系服务入手,贴近群众、灵活设置。在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女性创业典型、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各类先进典型的家庭或工作场所,巾帼文明岗、巾帼农家乐等女性集中的活动阵地,村民小组、社区网格、各类园区、商务楼宇等场所广泛建立“妇女微家”。
2.规范建立程序。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向下广泛建设“妇女微家”,“妇女微家”成立由辖区妇联组织审批、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由妇联组织统一管理和指导。“妇女微家”可以是线下实体微家,也可以是线上网络微家。
3.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五微一家”工作机制,即微阵地、微标识、微管理、微职责、微服务,一个家。每个“妇女微家”要明确一名微家长,根据各自的特色和主要工作内容明确微家职责、做好活动记录,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更细化、视角更细微的针对性服务。
4.打造特色品牌。“妇女微家”是基层妇女工作落地落小落实的有力抓手,要充分发挥微家成员的特长和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妇女微家”建设中要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即:微家主题与中心大局相结合、微家家长与优秀女性相结合、微家服务与妇女需求相结合。发挥好“微家”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优势,实现活动在微家、服务在微家、心聚在微家。
三、建设标准
1.有阵地,亮标识。场地大小以能开展日常活动为宜,室内醒目处应设置统一的“妇女微家”标识。“妇女微家”命名可结合功能加特色前缀。
2.有队伍,亮身份。建立一支包括“妇女微家”负责人、其他妇女工作者,吸纳社会工作者、巾帼志愿者等为成员的微家组织队伍,开展活动时要主动亮出身份标识。
3.有活动,亮职责。“妇女微家”负责人要善于利用契机,灵活设计活动载体和内容,按计划每季度组织1次微家聚会,每年1次微家活动总结,并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妇女议事。
4.有记录,亮内容。要做好议事情况、活动情况记录和妇情民意登记,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
5.有创新,亮成效。采用“妇女微家”走亲交流、微家活动微播报等形式进行分享展示、宣传交流;善用微信等手段广泛联系妇女群众,构建“互联网+妇联网”工作新格局,实现服务贴近妇女、贴近家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妇女微家”建设是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重要平台。各县(市)区妇联要加强指导、统筹安排、加紧推进,积极组织实施。
2.务实推进。按照功能特色和“妇女微家”建设标准扎实推进,特别要关注“妇女微家”在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中拓展,产生一批有品牌、有实效、有影响的“妇女微家”。
3.强化宣传。要加强对“妇女微家”的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妇女微家”建设的创新做法和经验,对“妇女微家”建设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妇女骨干进行大力宣传,培育一批善服务、强沟通、接地气、有影响的优秀妇女典型,让各地“妇女微家”真正成为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成为培育成就妇女成长的服务平台。
附件:1.“妇女微家”标识
2.“妇女微家”服务宗旨
3.“妇女微家”工作制度
4.“妇女微家”工作职责
附件1
“妇女微家”标识
附件2
“妇女微家”服务宗旨
以党建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用微活动、微服务、微关爱回应妇女及家庭需求,打造妇女身边最细微最贴心最温暖的“娘家”,实现妇联组织联系妇女全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关爱妇女无缝隙。
附件3
“妇女微家”工作制度
1.管理制度:“妇女微家”由微家成员共同负责管理,由相对固定的妇联执委或者妇女代表轮值持家。
2.学习制度:对微家成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开展素质提升、家庭教育等学习培训。
3.活动制度:坚持妇联引导与自主开展、重大节日与日常相结合,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技能培训、妇女议事、谈心谈话等活动。
4.报备制度:提前将活动时间、内容等与所在县级妇联沟通、报备,由本地区妇联对活动备案把关。
5.退出制度:因微家负责人更替或地点迁移及其他因素,导致微家不能持续发挥作用的,则动态退出。
6.家访制度:各县(市)区妇联不定期对微家开展家访,并建立微家互访机制。
附件4
“妇女微家”的工作职责
1.进行“微宣传”:通过开展“妇女微课堂”,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2.凝聚“微力量”: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激活妇女自身“微力量”,解决“微问题”,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连心桥。
3.弘扬“微家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4.组织“微活动”:组织开展兴趣娱乐、家庭教育、文化学习、手工制作、创业致富、情感呵护、法律维权、爱心公益等特色活动,引领姐妹互助互学,共享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