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相关问题

2021-02-05 阅读次数: 栏目:创业就业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一般为18--50周岁的城乡创业妇女。
                    二、贷款条件 (1)城镇登记失业妇女。是指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女军人。是指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3)高校女毕业生。是指持有从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有效证件的2-3年内毕业生。 (4)农村妇女。是指就业困难人员(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认定)、返乡创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人员。 (5)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企业。是指以组织起来就业的形式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就业再就业兴办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明确的女性法定代表人。 (6)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的企业。是指2名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经自愿协商,以合伙经营的形式创办的小企业或组织,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明确的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其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妇女。 (7)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女性法定代表人所在企业。 
                   三、贷款额度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创业妇女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当年安置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反担保方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贷款额度由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考核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
                    五、贷款用途 主要是用于妇女创业资金不足。
                    六、贷款贴息范围 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广告、洗浴、网吧、娱乐等)除外的其他微利项目。
                    七、还款方式 个体经营者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款,结息方式按照银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经营者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由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共同商定。 
                   八、担保方式 申请人应为贷款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取实物抵(质)押和第三人信用担保等方式。具体为: (一)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员工提供信用担保。 (三)创业人员互相联保(城镇3人,农村3-5人)。 (四)资产抵押(土地使用权、企业房屋建筑物、第二套以上住宅等)。 (五)资产质押(企业股权、存单、债券、国库券、其他有价证券等)。 (六)探索实行资产再担保、典当担保方式。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必须提供资产抵(质)押方式办理反担保。对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所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申请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办理贷款业务: 贷款申请人向妇联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妇联组织推荐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初审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城市复原转业退役军人的有效证件、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进入城市创业的农村劳动者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营用房为申请人本人的需要《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 (二)企业经营者向妇联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妇联组织推荐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初审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完税证明; 5、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和当期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报表; 6、董事会同意申请贷款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 7、《贷款项目计划书》及可行性报告; 8、《贷款卡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9、项目主要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10、抵押物权属证明; 11、抵押物照片; 12、贷款申请人是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合伙经营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3、证明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有效证件; 1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15、企业与招用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17、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妇女担保贷款的申办程序 第一步:符合条件(有创业愿望、项目、有效提供反担保)的妇女到项目所在地妇联组织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填写《妇联组织推荐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初审表》; 第二步:基层妇联组织负责做好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登记服务工作,对借款人申请进行初审,为初审合格符合条件的妇女出具贷款推荐意见提供给当地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第三步: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联合到创业现场复核、到提供反担保的担保人所在单位确认或由指定评估机构对提供抵押的实物进行评估后,经过综合评审确定贷款额度,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第四步:由指定金融机构为创业妇女提供相应的贷款; 第五步:对于妇联推荐、担保中心担保在贷款,妇联协助金融机构催收; 第六步:各地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时机由经办银行向财政部门进行贴息申报工作并将国家财政贴息返还贷款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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